索 引 号: 420180327N/2026-00494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布机构: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8-05 17:10
文   号: 无无 效力状态:

2026-2027年度葛洲坝船闸安防值班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6-08-05 17:10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就下列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公开征集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葛洲坝船闸安防值班

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42000.00元(不含税价,税费据实结算)

三、采购内容或主要技术指标:

1.负责闸区安防保卫工作,24小时在指定地点值守,对进出闸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和登记,及时制止无证人员和车辆进入闸区,对在闸区内逗留的外来人员进行劝离。

2.负责闸区的安防监控值班工作,做好巡逻巡查,发现安全隐患不稳定苗头或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好先期处置。

3.负责办公区域外来人员登记、检查等工作。

4.负责载运危险品船舶通过一号船闸、二号船闸期间的封闭管理、现场巡查等安全监护工作,服从当班运行主管的管理和安排,严格按照《葛洲坝船闸处通过载运危险品船舶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根据实际需要,配合监护特种船舶过闸。

5.配合葛洲坝船闸管理处进行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施工单位的违章行为。

6.配合做好日常过闸船舶的安全监管、漂浮物打捞等运行管理工作。

7.配合葛洲坝船闸管理处、长航公安机关进行现场突发事件、火灾、反恐等各种应急处置,参与相关应急演练。

8.配合船闸检修期间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安全保卫值班。

9.服从并完成葛洲坝船闸管理处布置的特殊时期提级管控相关任务及其它闸区安防保卫工作。

四、交货时间、地点、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工作范围

2026-2027年度葛洲坝船闸安防值班工作范围为葛洲坝三座船闸

2.服务期

2026910日至20279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值班方式

葛洲坝船闸安防值班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每班不得少于3人,每班指定负责人。

4.安防值班工作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保安服务或物业服务的企业,具有合法的保安服务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具有稳定的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有健全的管理机构;(需提供劳务人员名单及2026年以来连续3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情况、健全的管理机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织架构图、管理制度体系及人员培训记录>,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进入葛洲坝船闸闸区的交通及工作条件。(需提供在签订合同后办理葛洲坝枢纽通行证的承诺)

4.提供保安服务类似业绩资料。(需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在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进行保安服务类似业绩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完工验收单、履约评价、银行转账凭证等均可作为完工验收证明材料。>)

5.提供保证确保安防值班人员人数资料。(需提供安防值班人员不少于9人的承诺,并加单位公章)

6.各谈判供应商应在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性文件组成部分(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组成(含电子版):

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组成。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具体编制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七、评审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评审时间:2026 8121430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西坝路6号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西坝基地501

、报名时间、方式和公告媒体:

1.报名时间:202685日至202681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3.发布媒体: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政务网(http://sxth.mot.gov.cn)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联系人:向黎航、向鑫龙

联系电话:07176961324、18972010745

邮  箱:sxjcwc@sxthj.org.cn

十、成交规则:

1.在满足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等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将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为依据,经现场谈判和二次(多次)报价后,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十一、谈判须知:

1.本项目采购预算未达到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

2.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当遵守下列约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③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采购活动且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④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⑤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以其他行为损害采购人利益;否则将被列入三峡局《失信供应商名单》,且三年期内将不得参与我局采购活动。

3.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评审小组应切实按照异常低价审查启动标准及审查流程开展相关工作。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至少 30 分钟)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领取文件登记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