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20180327N/2026-00247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布机构: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财务处 发文日期: 2026-04-27 17:00
文   号: 无无 效力状态:

2026年三峡升船机平衡重钢丝绳润滑脂采购谈判公告

日期:2026-04-27 17:00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拟就下列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公开征集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三峡升船机平衡重钢丝绳润滑脂采购

二、采购项目预算396000.00元

三、采购内容或主要技术指标

采购2026年三峡升船机平衡重钢丝绳润滑脂11桶,每桶为200L;规格型号参照Elaskon 30,另选品牌油品的品质及技术参数不得低于Elaskon 30,且在国内升船机有应用实例。润滑脂具体参数等详见谈判文件。

四、交货时间、地点、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2.交货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坝河口基地。

3.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具备五年内润滑油脂销售的经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完工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合同验收单、发票、银行转账回执等材料皆可认定为完工证明材料)。

3.各供应商应在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性文件组成部分(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组成。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

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2)响应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当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内容为正本扫描件)。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对采购文件表达不清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递交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文件中注明的地址送达。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有“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如因未密封和标记不清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

七、评审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评审时间:2026年5月8日14时30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西坝路6号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西坝基地501室

八、报名时间、方式和公告媒体: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3.发布媒体: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政务网(http://sxth.mot.gov.cn)

九、联系方式:

人:向黎航,杨靖         

联系电话:0717-6961324,0717-6963045  

   真:0717-6963007          

联系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上导堤路12号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箱:sxjcwc@sxthj.org.cn  

十、成交规则:

1.在满足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等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将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为依据,经现场谈判和二次(多次)报价后,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十一、谈判须知:

1.本项目采购预算未达到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

2.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当遵守下列约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采购活动且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以其他行为损害采购人利益;否则将被列入三峡局《失信供应商名单》且三年期内将不得参与我局采购活动。

3.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评审小组应按照异常低价审查启动标准及审查流程开展相关工作。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至少 30 分钟)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领取文件登记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