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峡局)于1998年成立,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履行航运综合行政管理和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公益服务两大职能,承担安全管理、海事监管、航道维护、调度指挥、锚地管理、通信信息保障和船闸及升船机运行维护等主要职责,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对外的综合管理模式,设有9个机关部门和12个基层单位,编制1195人,管理着一座升船机、两坝船闸、三个港区、四处桥区、六个交通管制区和八处大型锚地。

  三峡局负责长江三峡枢纽工程和葛洲坝枢纽工程河段(庙河至中水门,全长59公里。以下简称“三峡河段”)通航综合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或参与三峡河段航运有关规章的拟定工作;   (二)负责三峡河段通航和水域施工安全及水上交通秩序的维护与管理;   (三)负责三峡河段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维护与行政管理;   (四)负责三峡河段通信的维护与管理;   (五)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三峡河段治安消防,刑侦警卫工作;   (六)负责三峡河段过闸船舶的调度指挥及断航碍航船舶的应急处理;   (七)负责三峡河段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船舶过坝管理,协助军事物资运输;   (八)参与辖区岸线规划和管理工作,参与审议(审查)与通航有关的跨河、临河水工建筑物的通航技术标准;   (九)在三峡枢纽工程建设期,受三峡总公司委托,承担三峡船闸(含待闸锚地)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葛洲坝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及通航配套设施(除待闸锚地)的运行维护管理;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审计、科技、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