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局负责长江三峡枢纽工程和葛洲坝枢纽工程河段(庙河至中水门,全长59公里。以下简称“三峡河段”)通航综合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或参与三峡河段航运有关规章的拟定工作;
(二)负责三峡河段通航和水域施工安全及水上交通秩序的维护与管理;
(三)负责三峡河段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维护与行政管理;
(四)负责三峡河段通信的维护与管理;
(五)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三峡河段治安消防,刑侦警卫工作;
(六)负责三峡河段过闸船舶的调度指挥及断航碍航船舶的应急处理;
(七)负责三峡河段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船舶过坝管理,协助军事物资运输;
(八)参与辖区岸线规划和管理工作,参与审议(审查)与通航有关的跨河、临河水工建筑物的通航技术标准;
(九)在三峡枢纽工程建设期,受三峡总公司委托,承担三峡船闸(含待闸锚地)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葛洲坝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及通航配套设施(除待闸锚地)的运行维护管理;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审计、科技、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