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 > 公众留言

受理范围:仅用于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和公众之间的回复网站建设、新闻宣传、行业文化、党建等相关信息,不受理其他互动栏目相关解答。

留言咨询须知

一、本栏目提供的答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辖区交通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指导性意见或建议,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涉及经济合同、经济财产权益纠纷、有关民事纠纷、行政申诉、控告和请求等事项,请依照相应法律、法规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

二、为节省您的时间,以及为保证您的留言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提高效率,请避免重复提问,并认真填写留言页面中的必填项目,留言内容务必做到情况真实、表述清楚、一事一问,避免语言过激。

三、对您的留言可能采取如下处理方式:

1.对于咨询类留言,我们将及时提出咨询建议或指引性意见;

2.对于意见、建议和评论性留言,我们将转交有关部门作为工作参考,不做回复。

3.我们无法准确理解您的留言时,会向您再次询问,请您进一步提供更为详尽和准确的信息。

四、请您不要发布包含如下内容的留言:

1.链接网页;

2.单纯转述其他媒体报道;

3.根据未经证实的消息提出问题;

4.含有商业广告内容的留言;

5.含有人身攻击、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内容;

6.含有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将尽快给予解答。在未有回复之前,您的留言将暂时不在栏目内公开,请您耐心等候,不必多次就同一主题进行提问。除在本栏目内公开发布回复内容外,我们还可能采取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您联系,敬请留意。对不适合公开的留言,本栏目保留删改权利,恕不另行告知。

六、有关执法投诉、案件举报、纪检监察等内容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

七、凡在本栏目留言,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上述各项条款。

个人信息

所需信息情况

 提交 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