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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游艇航行水域备案

日期:2025-05-21 15:09 来源:三峡海事局

事项名称:游艇航行水域备案

备案机关:三峡海事局

受理部门:三峡海事局政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南津关路36号

备案人:游艇所有人、依法注册的游艇俱乐部

设定依据:《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1号)第十七条游艇应当在其检验证书所确定的适航范围内航行。

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在第一次出航前,应当将游艇的航行水域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游艇每一次航行时,如果航行水域超出备案范围,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应当在游艇出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名、航行计划、游艇操作人员或者乘员的名单、应急联系方式。

子项:

备案材料以下文件需提供原件一份,如需复印件的,复印件提供一份即可):

1.游艇的航行水域(适用于首次备案);

2. 船名、航行计划、游艇操作人员或者乘员的名单、应急联系方式(适用于航行水域超出首次备案范围)。

办理流程:一级办理。海事管理机构收到备案材料后,对依法不需要备案的,应当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并说明理由;对不属于本部门备案范围的,应当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告知该部门的名称、联系方式。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接收。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适用“全域通办”:

备案其他要求:出航前报备

办理结果: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否网办:

咨询电话:0717-6962843

文书下载:

三峡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指南申请文书(2024年).doc

三峡海事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书示范文本(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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