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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维护性疏浚、清障等航道养护活动通报

日期:2021-04-02 11:16 来源:三峡海事局

实施机关:三峡海事局、基层海事处

受理部门:

(一)三峡海事局政务中心

电话:0717-6962843   0717-6962824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南津关路36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基层海事处政务窗口

1.三峡坝区海事处

电话:0717-6963863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银杏沱村一组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2.三峡葛洲坝区海事处

电话:0717-6962868

地址:宜昌市南津关路36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人:负责航道养护的单位或其代理人

适用事项:

1.维护性疏浚、清障等影响通航的航道养护活动;

2.确需限制通航的航道养护作业。

提交材料:

1.《影响通航的航道养护活动通报书》;

2.航道养护活动或者作业方案及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从事维护性疏浚、清障等影响通航的航道养护活动,或者确需限制通航的养护作业的,应当提前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

办结期限:当场办结

办理结果: 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不符合要求的,要求更正后重新通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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